其實吸血鬼的傳說從歷史開始的時候就同時蔓延了,成千上萬的人們相信這一傳說,並在黑暗裏因爲這個傳說而顫抖,呵呵呵~~~
歷史上,人類對於吸血鬼種族的首次認識始於1484年。當時整個歐洲處於吸血鬼的戰爭之下。吸血鬼族群在夜間出動,大範圍與人類初擁。很多一部分人無法接受初擁而導致神經紊亂。因爲接受初擁的人類症狀與瘟疫相仿,所以當時的人類社會認爲這又是一次大範圍的瘟疫。
許多人類在未完全死亡的時候,或者在初擁的作用未回復之前就被他們的同類埋入地下的墓穴,幾天以後,由於某種原因,人們打開墳墓,發現這些屍體已經變了姿勢,還沾有血迹,那是人類初次接觸到的吸血鬼。從此,吸血鬼的傳說就在東普魯士,西里西亞,波希米亞等地流傳
1484年,多明我會的兩個修士Jakob Sprenger和Heinrich Kramer編寫的《巫術之密》被教皇英諾森特八世(InnocentVIII)批准出版,這是人類歷史上,基督教會第一次承認神怪力量的存在。
1710年,吸血鬼的戰鬥再次展開,戰爭發生的地點是東普魯士一帶,被初擁的人群又一次彌漫了大地,城市和村莊被籠罩在死亡的氣息裏。古老的傳說再次流傳在驚恐的人群中。東普魯士當局爲了制止被初擁的吸血鬼復活,大範圍的挖掘死屍的墳墓,把每一具未腐爛的屍體身上都釘上大量的木釘。同時,宗教裁判所動員大量的騎士對吸血鬼進行戰鬥,每場戰鬥都無比慘烈。但是這些戰鬥通常都只有貴族知曉,而大多數的民衆對此一無所知。
事實上,除非大戰或者在不得以的情況下,否則吸血鬼族群一般是不會主動大範圍的進攻人類的,因爲這個神秘的族群深知暴露會給他們帶來何種後果。但是,仍然有一部分吸血鬼,因爲某種原因胡亂吸食人類的血液。
1725年,一個名叫Pierre Plogowitz的農民在被初擁之後變成了吸血鬼,他在一個名爲kilova的村莊裏令8人死亡。另一個吸血鬼的名字叫Arnold Paole,他令一個叫Medwegya的村莊的大量人口喪生。
人類社會對這兩起事件極其重視,進行了大範圍的調查。但最後他們對公衆隱瞞了調查的真相。第一起案件的報告現在存放在維也納檔案館。其中有一個詞——“Vanpir”第一次出現。這就是吸血鬼名稱的由來。人類當局在1731年對第二個案例進行了更深入的調查。一位軍醫,Fluckinger把整個的調查過程和結果都做了詳細的筆錄,交由Heiduques連隊的幾位軍官和醫生簽名後以《見聞與發現》爲題呈送貝爾格萊德法庭並於1732年正式發表印行。法國國王路易十五要求黎賽留公爵(Richelieu)把案件的正式結果寫成詳細的報告呈給他。這份報道在人類中引起了巨大的轟動,1832年3月3日,《拾穗者》的報導中出現了“vampyre”這個詞,這是法語中首次出現吸血鬼這個辭彙。
整個人類社會對吸血鬼族群産生了巨大的興趣,很多人開始研究這一現象,但是由於吸血鬼密党要求吸血鬼族群嚴守六大戒條,所以這些研究的結果大多荒誕可笑。Philip Rohr在於1679年出版於萊比錫的《死者咀嚼現象之歷史與哲學》中把在墳墓中咀嚼的現象解釋爲魔鬼附身,這一觀點在當時得到許多人支援,1728年,萊恩夫特也在萊比錫出版了一本《隨意在墳墓裏咀嚼的屍體》對Rohr大加駁斥。
吸血鬼氏族的歷史比一般人所想象的要長得多。吸血鬼最早的起源,據一份神秘的史料記載是聖經中的該隱。亞當和夏娃被上帝逐出伊甸園之後來到荒野生活。他們生下了很多孩子,該隱就是他們的第一個孩子,世界上的第三個人。
該隱是一位農夫,與他的弟弟一同生活。二人每天向上帝獻上自己的祭品。一日,二人同時獻上祭品。該隱奉上的是青菜,而他的弟弟——牧羊人奉上的是牛羊的肉。該隱嫉妒他的弟弟,於是將其殺掉。第二日,上帝問該隱他的弟弟在何處,而該隱慌稱不知。上帝盛怒,對該隱說:“我聽了你弟弟的哭訴,你須接受懲罰”。該隱於是求饒。上帝說:“我不會殺你,我知道你以後一定會被人唾棄,所以我給你一個記號,人人都會折磨你,但不殺你,讓你永世受到詛咒”。該隱於是亡命到現今非洲的地區終身必須靠吸食活人的血液生存,永生不死,世代遭受人類的詛咒。在White Wolf的書 (Vampire:The Masquerade-Redemption,呵呵呵~~)中,該隱之後和撒旦的情人莉莉絲(Lilith)成婚,莉莉絲教導該隱如何吸食活人之血令自己得力量。
因爲孤獨,該隱創造了他的後代,這就是第二代吸血鬼。第二代的吸血鬼有13個後代。這13人被稱爲第三代吸血鬼。第三代吸血鬼是諾亞大洪水的幸存者。他們建立了13個不同的吸血鬼氏族並叛滅了他們的父母——第二代吸血鬼。
第三代吸血鬼的年齡幾乎與人類的歷史同樣長久,而他們的能力也隨著年齡的增加而增加。到了現在,他們的力量已經同神相差無幾了。在中世紀之前,吸血鬼的族人因爲擁有特殊的能力和不死之身,通常會互相爭奪權利,令人類恐慌(1484年和1710年的戰爭就是如此)。天主教審判庭宗教裁判所認識到吸血鬼的存在並大肆捕殺。雖然吸血鬼氏族擁有異能,但無法同時抵擋幾百人的合作攻擊。整個吸血鬼氏族的生存陷入空前危機。
在這種條件下,七個吸血鬼氏族開始互相結盟,組成了秘黨聯盟(Camarilla),密黨聯盟確立了六條吸血鬼的戒律(Six Traditions,詳見附錄),要求聯盟中的吸血鬼永世遵守。除了密党之外,吸血鬼的另一個盟派是魔黨。整個魔黨聯盟由兩個氏族控制。魔黨聯盟不承認密黨的六戒。他們的統治手段主要是武力和血。傳說魔黨會將新加入的吸血鬼成員活埋,令其恐懼,再以血統(Blood Bound)加以束縛。魔黨和密黨之間的戰鬥一直在持續。衝突不時發生。另外還有四個氏族在爭鬥中保持中立。實際上,整個吸血鬼家族被分爲幾個聯盟相互征戰,而戰鬥的最大受害者,通常是人類。 而這也是造成歷史上幾次頗大規模的吸血鬼的戰爭,如本文開頭所敘 (在人類的歷史上,被隱瞞說成是瘟疫)。
附錄:
1. 六大戒律 (six traditions):
“ I. The First Tradition: The Masquerade
Thou shalt not reveal thy true nature to those not of the Blood. Doing such shall renounce thy claims of Blood.
II. The Second Tradition: The Domain
Thy domain is thine own concern. All others owe thee respect while in it. None may challenge thy word while in thy domain.
III.The Third Tradition: The Progeny
Thou shall only Sire another with the permission of thine elder. If thou createst another without thine Elder‘s leave, both thou and thy Progeny shall be slain.
IX. The Fourth Tradition: The Accounting
Those thou create are thine own children. Until thy Progeny shall be Released, thou shall command them in all things. Their sins are thine to endure.
X. The Fifth Tradition: Hospitality
Honor one another‘s domain. When thou comest to a foreign city, thou shall present thyself to the one who ruleth there. Without the word of acceptance, thou art nothing.
XI. The Sixth Tradition: Destruction
Thou art forbidden to destroy another of thy kind. The right of destruction belongeth only to thine Elder. Only the Eldest among thee shall call the Blood Hunt.”
翻譯成中文就是:
第一戒條:避世
第一條傳統是最重要也是最核心的血族戒律:避世。違反此傳統的血族會受到最嚴厲的處罰,而整個血族也可能因此受害。
第二戒條:領權
中世紀以前的血族大多有自己的地盤,但當代的血族領域通常是指親王的轄地。有些地方的親王力有未逮,會將轄區暫時分封給長老們管理,這大多含有政治上的互動意義。
第三戒條:後裔
這道傳統中所謂的長老,本來是指自己的尊長,不過現在卡瑪利拉通常解釋爲該地的親王。也就是說,如果血族要創造新的血脈,必須徵得所屬地親王的同意。親王對於新創造的血族,擁有絕對的處置權,他可以承認其資格、納爲己出、將其放逐或甚至殺掉。卡瑪利拉賦予親王這項權力,以控制叛逆者的數量。
第四戒條:責任
血族有義務全責照顧自己創造出來的晚輩,直到引介給親王釋放身份爲止。在血族社會中,晚輩是被當作孩童一樣的教導撫養,尊長必須盡力加以指導教養,使其成熟。一旦被親王認可之後,晚輩便獲得獨立之身,擁有和其他正式血族成員一樣的權利。當然,被釋放的新血族成員如果仍從事一些“幼稚”的行爲,便會受到其他血族的恥笑。新血族成員必須以能力證明自己的確有資格成爲血族社會中的成人。
第五戒條:客尊
通常血族很少遠行,但是只要進入其他血族的領地,便必須接受其統治。當代的的領地指的就是親王的轄地,當血族進入某親王的轄地時,通常必須晉見讓其知曉。晉見的過程隨不同的親王而異,有些親王要求正式的會面儀式,並且必須通報血脈身份,有些則以簡單的方式互相認識。進入他人領地未通報的血族,若被發現,通常不會受到太大懲罰,只會被抓到親王面前質問一番然後飭回。這項傳統主要是爲了保障親王的統轄權,因此親王在晉見之後,通常不會過度拒絕外來者,除非是惡名昭彰之徒。
第六戒條:殺親
這項傳統向來備受爭議,過去的 Elder指的是尊長,但當代的意義已逐漸轉爲特指親王。也就是說,只有親王擁有處決轄下血族的權力,這項權力是受到卡瑪利拉所認可的,只要親王是因爲維護傳統而使用此權力,通常長老便會支援他。這也是當代年輕血族與年老者的主要衝突點。犯下“謀殺罪”的血族成員,通常會被親王以獵殺令緝捕。
對於嚴重違反傳統戒律的血族,所謂的懲罰通常只有三個字:殺無赦。親王有權下達獵殺令,他通常會秘密命令一些或全部轄地中的血族補殺犯戒者。若有其他血族敢協助被獵殺者逃亡,將視爲是對親王權威的嚴重觸逆,而成功捕捉到被獵殺者的血族,通常會獲得一定的名聲,同時也可能有權取得被獵殺者的血液,因此許多年輕的血族常願意參與獵殺行動。